为正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关系,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促进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近日,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全面实施绿色勘查,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矿业领域高质量发展。
为便于各方面更好了解《通知》主要内容,熟悉相关管理政策,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全面推进绿色勘查意义深远
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对地质找矿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的重要回信中指出,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希望地质工作者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勘查力度,加强科技攻关,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发挥更大作用,为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关系。要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在高水平保护中更高质量、更高标准推进地质勘查工作,就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说。
能源资源安全与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绿色发展理念在地质勘查领域的具体实践,是新形势新要求下保障能源资源安全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地质勘查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同时,绿色勘查已具备全面推广实施的工作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然资源部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绿色勘查工作,将绿色勘查工作列入有关矿产资源规划和找矿行动实施方案中,组织制定并公告发布了《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行业标准,遴选了95个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出台了《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提出生态保护红线内绿色勘查要求,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积极进展,绿色勘查工作总体上实现了四大转变:从“要我干”到“我要干”、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进”、从“行政推动”到“标准引领”、从“倡导引导为主”到“激励约束并举”。
上述负责人介绍,《通知》正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延续以往成功做法,进一步集成、完善和深化,形成了新形势下指导绿色勘查的具体要求。
绿色勘查如何全面推进
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通知》立足于解决三方面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绿色勘查标准体系建设,解决规范引领不足问题。2018年至今,全国相继制定出台13项绿色勘查标准,但仍然存在覆盖范围不广、推广力度不强等问题,全国尚未形成全面开展绿色勘查的生动局面。
二是明确不同场景绿色勘查具体要求,解决“怎么样做绿色勘查”问题。当前绿色勘查标准规范原则性要求多,不同场景针对性不够。我国地域广阔,生态环境多样,不同地质勘查技术方法对环境影响不同,对森林、湿地、草原、荒漠不同场景的绿色勘查要求不具体。
三是细化生态保护红线内实施绿色勘查措施,解决自然资发〔2022〕142号文件落地见效问题。2022年,《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内可以勘查的矿种,但更严格的绿色勘查具体要求不够,尚需有可操作性措施对其进行细化。
该负责人介绍,《通知》在重申当前形势下实施绿色勘查的重大意义基础上,主要从五方面提出要求:
——明确全面实施绿色勘查有关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实施要求。要求各地加快落实已出台的标准规范,细化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绿色勘查地方标准,加大绿色勘查宣传培训力度。对财政出资的各类地质勘查项目及新出让探矿权的绿色勘查规定、要求及项目实施的勘查方法进行了明确。
——强调要强化科技创新,提升绿色勘查技术装备水平。要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聚焦绿色勘查,围绕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加强与各方合作,坚持科技创新,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研发,为全面实施绿色勘查提供技术支撑。
——明确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实行更加严格的绿色勘查要求。针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不同场景采取针对性的绿色勘查方法,对进场施工的钻机、钻场、钻孔设计、废弃物清理等要求进行明确细化。
——明确项目场地生态环境恢复要求。要求严格落实好生态环境恢复有关规定和要求,将绿色勘查措施落实和项目场地生态环境恢复情况作为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重要内容。
——明确监督管理责任。强调各级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勘查项目承担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要加强对绿色勘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推进走深走实。(王瑜)